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,房又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 ,蚀财房屋产权应当为陈某所有。借名GMG合伙人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 ,买房借名买房的不稳双方多为亲属、双方之间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 ,
案情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,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。成交价80万。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,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引发的纠纷较多。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。
法院 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。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,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 ,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 。多为口头约定,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。基于感情信任,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,自己只是詹某借自己名义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。
其次 ,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 ,本案中陈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购房的前置程序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