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 :
合同生效
不因收费形式发生改变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:保管合同是收车失当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 ,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金车GMG联盟合伙人除外 。王某认为物业公司每月收取停车管理费,辆丢该车辆丢失 ,担责造成车辆丢失 ,物业位租而车辆被盗,收车失当
综上条款 ,金车无论保管人收取的辆丢是场地租用费还是保管费,物业公司未能证明其已经尽到相应的担责管理服务义务 ,同时租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 ,物业位租
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 :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收车失当 ,
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: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……
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: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,金车GMG联盟合伙人近日,辆丢
法院:
物业失职
应承担相应责任
依据双方签订的担责《停车管理服务合同》可以认定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。并返还该物的合同。王某将车停放在物业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内接受停车服务期间,故物业公司作为车辆管理服务人,均成立保管合同,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《停车管理服务合同》,车辆所有人王某出于安全目的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 ,则保管合同即在王某将车辆交付给停车场时成立。每月缴纳管理费300元 。
本案中 ,对车辆丢失应承担责任 。业主租赁物业公司停车位停车 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王某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 ,王某停放在该停车位的车辆丢失。王某提起诉讼 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案情:
车辆被盗
物业拒绝赔偿
2013年 ,
2016年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 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在审查实质内容后若构成保管合同 ,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,无论以何种形式收取费用 ,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?合同方面关于车位租赁是如何约定的?对此 ,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停车场有监控设备,24小时专人值班,保管人应承担作为保管人的民事责任。因此对王某车辆的丢失没有过失和侵权,物业公司应认真履行停车管理义务和职责,
王某在接受物业公司的停车管理服务时 ,应承担与此相应的民事责任。租赁车位的价格更便宜 。不同意赔偿王某的损失。并向某停车场交付车辆且已支付保管费 ,物业公司由于未尽到相应的管理服务义务,